舟山:聚焦主体责任 一把手年终迎“大考”
发布日期:2018-02-13 16:13:11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 ]

       近日,舟山四县(区)委书记向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对一年来县(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

  “2017年,诫勉谈话12人,党纪政务立案10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5万余元,真正起到了正本清源、形成震慑的效果……”定海区委书记庄继艳第一个开始述责述廉。

  紧接着,普陀区委书记张立军、岱山县委书记毛江平、嵊泗县委书记方敏聚焦“责”与“廉”,直奔主题、不回避问题,正视不足,逐一进行了汇报。四位县区委书记交出了4份沉甸甸的2017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绩单”。

  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是新形势下有效破解领导干部监督难题的创新举措。据舟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述廉、评廉、督廉等一系列措施,可提高领导干部清正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干净干事。同时,述责述廉工作搭建了纪委委员对县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平台,把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责落到实处。

  大会上,与会纪委委员对4位述责述廉的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

  “剖析坦诚,措施有针对性,阳光、透明接受监督,是这次述责述廉给我印象最深的。”现场一位市纪委委员告诉记者,听了书记们的述责述廉报告,了解了四县区在党风廉政和反腐斗争所取得的成绩,也看到了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舟山市层层拧紧螺丝,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创新实施“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2017年实现对74家主体责任单位和32家监督责任单位履责动态留痕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市纪委常委会面对面听取1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现场评议;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市领导带队对5家市属单位进行重点查;并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市11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舟山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定海区委书记庄继艳作为“第一责任人”,坚决当好“头雁”表率,动真碰硬推动区委巡察取得实效。每轮巡察结束后,先召开“五人小组”会,听取汇报、研究对策、一一部署。全区形成了区委书记统揽全局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整体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氛围。2017年全区落实整改措施81条,出台规范性制度规定8个。去年,岱山县教育局原组织人事科科长、党委委员王某在教师公开招聘过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县委书记毛江平亲自督办,及时听取纪委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最终给予王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的处分。(来源:浙江省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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