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创新机制压实责任促进巡察成果最大化
发布日期:2018-03-19 11:23:12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 ]

    “巡察以来,我们制定完善了18项制度,尤其是整改了党建引领弱化、政企不分等问题,使得旅游产业迸发活力,”日前,绍兴市上虞区旅游局局长赵明刚指着曹娥江文化旅游项目规划图,意气风发地说着。

  去年绍兴市上虞区委排定了四轮巡察,区旅游局、教体局、水务集团等8个单位率先“赴考”。同时,开展对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农办等6家单位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巡察工作效用,真正破解责任和压力层层递减难题,打通最后一公里?我们探索创新了‘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上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建超说。

  “双反馈”,就是对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也向分管(挂联)区领导反馈;“双表态”,就是不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在巡察问题反馈会议上作表态发言,而且分管(挂联)区领导也要在会上就督导做好整改工作表态发言;“双整改”,就是在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整改的同时,梳理出一些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求所有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同步整改。

  上虞区旅游产业正处在突破瓶颈的关键阶段,但2017年5月至7月,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诸多问题存在的根源之一,是旅游管理体制没有有机整合,“小马拉大车”困局凸显。巡察组在向区旅游局党委反馈的同时,也向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区长胡宝荣作了反馈,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组织力量对旅游体制进行专题调研、对旅游产业管理体制作出整体安排等建议。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区委书记陶关锋对此也高度关注。11月30日,上虞区委办、区府办发出《关于组建绍兴市上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明确文旅集团是独立运作的法人主体,负责全区文旅项目的引进、建设、投资等。

  “这是一次全面的梳理,我们正视问题,虚心接受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并建章立制、抓好长效。今后,以制度管人,凭规则办事,照纪律执行,使工作更规范,意识上也更警醒。”赵明刚说。

  巡察的成果不能仅限于被巡察单位。区委巡察办一方面督促被巡察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梳理出党组织核心地位不够突出、党员身份意识不够强烈等11类共性问题,形成清单,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求他们对照清单内容限时整改,对存在类似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则严肃问责追责。

  对照11类共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主动反省,一一整改。“虽然我们还没列入巡察对象,但别人的问题就是我们的镜子,早早整改好了,就能避免相应的错误,心里更踏实。”上虞区小越街道党工委书记罗黎明说。

  “双反馈、双表态、双整改”的工作机制不仅压实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而且有效打通了党内监督末梢,使得上虞的巡察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这一机制已经作为上虞区委加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文件,上升为制度层面进行固化深化。(浙江省纪委网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