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18-03-26 08:19:43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从2018年3月26日至4月27日,进驻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区财政局及相关涉企职能部门,开展一届区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以中央新修改出台的《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为重要依据,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清廉洞头作出新贡献。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5年来调离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联系电话和信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举报电话:18857790781(短号:590781)

    举报邮箱:dtxc0781@163.com

    举报箱设置地点:1.县前路20号(老工商局大楼);2.警池巷1号银海社区居委会旁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区财政局

    举报电话:18857790782(短号:590782)

    举报邮箱:dtd2xcz@sina.com

    举报箱设置地点:1.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楼梯口;2.区地税局办税大厅一楼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巡察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

    举报电话:18857790783(短号:590783)

    举报邮箱:dtqwd3xcz@163.com

    举报箱设置地点: 1.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面咨询厅内;2.凝香路1号洞头电子电器科技园传达室外;3.燕山路488号浙江恒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门口

   

    微信举报平台:洞头纪委举报平台dtjw_jbpt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巡察办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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