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落实大提升 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八大行动”精神
发布日期:2018-07-27 21:23:48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 ]

    7月26日,洞头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全市纪委书记例会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八大行动”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贯彻省、市纪委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要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坚持把“八大行动”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战略的具体行动纲领。

    一是大学习,学懂弄通一系列会议精神实质。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专题学习、周一夜学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深入学、系统学、结合工作实际学,迅速掀起学习的高潮。组织开展“清廉浙江”建设主题研讨班,开展落实“八大行动”大讨论活动,加快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和“八大行动”在洞头落地生根。

    二是大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维护政治纪律上有担当,开展政治生态预警评估,做“两个维护”忠诚捍卫者。要在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有作为,加强乡村振兴、“花园洞头”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在深化正风反腐上有成效,加大对“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彰显纪法震慑效果。要在协作推进“清廉洞头”建设上有新招,深入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站所、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培育工作,强化清廉体系建设。

    三是大提升,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深入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活动,深化“树新形象 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134”工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树立教育常态化、办公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的政治机关新形象。出台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政治定力,提升业务水平,锻造一支有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能力担当、资格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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