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大门镇长沙村党支部党员林万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日期:2018-07-05 10:29:19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字体:[ ]

    洞头区大门镇长沙村党支部党员林万钦,因犯非法采矿罪,于2017年11月14日被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8年5月,洞头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