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3-11 16:25:08浏览次数: 来源:区委巡察办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3日-11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校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校上下头等大事来抓,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聚焦问题、查找根源、制定举措、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立行立改,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上来,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分解整改任务,找准问题“症结”,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层层夯实责任,严格督导推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真正落实整改工作。

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个。新制定制度2项,修订制度2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3人,警示谈话3人,书面检查2人。

一、关于“未严格执行区管校聘文件规定,对部分教师存在特殊照顾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思想政治认识。组织全体行政干部再次认真学习了《温州市洞头区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洞委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区管校聘”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职工岗位配对适合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原洞头区第一中学校长在2017年“区管校聘”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执行而造成的问题,因其已调离本校,具体由区教育局党委根据有关要求办理。运用“第一种形态”,由校长对2017年“区管校聘”涉及相关情况的两位后勤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将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组织竞聘程序,加强对“分步推进、逐级竞聘”过程的全面监督,对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如实上报、及时协调、有效解决。 

2、落实过程管理考核。正着手调整完善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入市直管后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在新一轮“区管校聘”工作启动前,将合理确定管理岗位等级分布。围绕“区管校聘”在期末召开了述职大会,组织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部分教师及全体后勤人员交流了对“区管校聘”制的感想及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开展了对行政干部及后勤人员的“岗位培训”与“季度民主测评”,全面提升岗位责任意识。根据校九届教代会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年终绩效考核方案,做好了教职工月绩效考核,通过考核结果“回头看”,促使教职工保持工作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了《洞头区第一中学“十百佳教师”评选方案》,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伪造”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全体行政干部认真学习了区纪委《关于印发派驻(出)机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7个文件的通知》(洞纪〔20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规则意识。运用“第一种形态”,由校长对办公室主任开展了提醒谈话。严格规范校委会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洞头区第一中学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坚持议事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研究原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制落到实处。

2、严格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议事决策过程,继续坚持“三重一大”事项议前告知,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按规范要求做好了详细的会议记录,启动实行了“录音+主记+副记+整理”的记录程序,2018年12月开始已使用了“三重一大”会议专用记录本,会议记录做到了不留空页、不留空段、不使用活页,并确保会议内容记录后交每一位校委会人员确认签字。

三、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严,招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基建招标程序。组织全体行政干部认真学习了区教育局小额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考核制度等文件精神,提高招标程序意识,加强自我监督防范,确保规范执行招投标刚性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由校长对总务处主任开展了提醒谈话。今后对中标的候选单位要按照及时、公开、透明、便于获取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防止在招标项目决策层级机制上出现徇私舞弊行为。 

2、加强工程合同监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严格监管合同签订过程,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确保项目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严格要求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在严把审查关的条件下,加大对合同内容实际履行的监管力度。  

四、关于“对教职工在位在岗管理不严,个别教师存在长期请假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年末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一次以“守纪律,讲政治,立规矩,讲奉献”为主题的专题大讨论,持续推进党员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振教师队伍“精、气、神”,提升爱岗敬业、严以律己的思想认识。运用“第一种形态”,由校长对办公室副主任开展了提醒谈话;对长期以来每周请假两天、脱岗一天、一周仅上两天课的一名教师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并根据考勤情况扣除其2018年终绩效奖和第13个月工资共计4651元;责令两名长期请病假在外,实际两人身体状况并未达到需长期请病假状况的教师作出书面检查,目前一人继续在区教育局基建办借用上班、一人担任校学生宿舍管理员。制定了《洞头区第一中学“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学习方案》,逐步形成常态化的师德专题学习培训制度,并将借助每年一次的全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培训契机,通过专题学习,研深悟透,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确保教师遵守法律法规。

2、严格教师岗位管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请假制度管理,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洞头区教育局教职工考勤管理实施意见》(洞教政〔2018〕21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洞头区第一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办理教职工各类请假、病休及其销假等事项,每月公布一次教职工请假情况。推行《洞头区第一中学教职工查岗制度》,组织校行政人员不定期对教职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监管与通报,并实施《洞头区第一中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教师到岗意识明显增强,12月份以来,无人无故缺岗。实行请假反馈制度,并将请假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年终绩效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的依据,确保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积极性、公平性。

下步,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三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7-56728586;

通讯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居昌盛南路(请在信封上注明:对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3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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