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发布日期:2020-10-26 11:32:09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字体:[ ]

“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当中的亲清关系没有处理好,接触时间长了以后,接受他们财物也好,节日期间礼品也好,对这些小节慢慢不注意了……”屏幕里,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秀贵深深忏悔。近日,象山县召开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黄秀贵、林文信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千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们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拧紧思想“总开关”。

越是身边案例,越能直击心灵。“看着昔日并肩作战的同事沦为阶下囚,我的心情很沉重!”“相似的岗位责任,类似的廉洁风险,如果自己放松警惕,问题也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接受完警示教育后,几名县管领导干部感慨不已。

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着力做实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狠抓突出问题,推进综合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近期,县纪委县监委为40余名新任县管领导干部送上廉洁履职“第一课”,集中剖析了几起政商交往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违规借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方面作了任前提醒,引导干部拧紧政商交往“安全阀”,扣好履新“第一粒扣子”。同时,县纪委县监委还实行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尽量选用和教育对象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让警示教育更加入脑入心。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展、旁听法院审判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50余场次。

县纪委县监委还立足“三会一补两访”工作机制,做深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案发单位必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必须举一反三补齐制度漏洞,还必须进行回访教育、回访检查,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2018年,该县公路管理段9名工作人员在负责管理公路绿化种植养护、工程施工等期间,通过虚增苗木价格、虚报人工费等方式套取公款,最终因贪污罪被判处刑罚。“这类窝串案或者领域性案件的发生,暴露出某个行业、某个领域必然存在制度漏洞。”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办结后,县纪委监委向县公路管理段提出了完善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及建议。县公路管理段立行立改,对现有制度进行排查梳理,并相继完善出台《象山县公路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降低风险。

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在对公路管理段进行“回头看”的督查中发现,目前公路管理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为规范,特别是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上,但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尤其在养护材料采购、工程变更、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全部上会讨论。

此外,县纪委县监委注重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依托“清廉象山”微信公众号、网站定期发布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党纪法规解读、党风廉政建设最新动态等报道,结合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通过“滴灌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防微杜渐,守牢底线。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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