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监督让公房出租“晒在阳光下”
发布日期:2020-03-25 10:07:24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本轮共有三家单位参与竞价,三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根据招租公告的规定,北岙金盛副食品经营部以最高价获得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地下库承租资格,期限三年。”

日前,在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区老干部活动中心2000余平米地下仓储用房的公开竞价招租工作。据悉,这是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首次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其管理的公房进行对外招租。

“以前,承租人若想要租用我们的管理公房,都需要和我们中心的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洞头地方小,圈子氛围浓厚,难免就有熟人来托关系……”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年底,洞头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巡察时发现,该中心在公房出租价格确定上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同地段相邻的两处公房,出租价格相差较大。

得知该情况后,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迅速跟进,督促该中心党组迅速对公房出租领域进行规范,对下属所有公租房逐项逐户进行排查,全方面调研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梳理本单位公房出租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在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推动下,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迅速出台了公租房出租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对外出租公房一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经营用房都需实行市场评估、公开招租,价高者得,有力破解信息不公开、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杜绝暗箱操作。

3月5日,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正式启动首次公租房公开竞价活动。从公开发布招租公告、确定租金底价、接受报名、缴纳保证金、现场踏勘、提交报价到最终的竞拍现场,伴随着主持人一声响亮的“成交”,洞头区公房租赁正式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公开竞价招租,能有效杜绝人为暗箱操作的空间,保障公平公正,防范廉政风险,同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加强动态监督,通过日常数据比对、举报线索排查等方式对公租房出租、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杜绝公房出租‘猫腻’,进一步推进洞头区公房出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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