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严明“一带头五不准” 确保文明祭扫过清明
发布日期:2020-04-01 14:39:29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现在仍在疫情防控期,作为一名基层党员,要带头拒绝参加现场祭扫和集聚性祭祀活动,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亲人朋友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

这是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下派东屏街道半屏社区第一书记谢炳希在社区专题会议上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的一幕。

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祭祀带来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洞头区纪委区监委出台清明期间作风建设“一带头五不准”,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清明期间不组织现场祭祀的宣传工作。同时,督促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文明、节俭、绿色祭扫。

“你们单位有对今年清明暂停现场祭祀等有关要求进行宣传吗?”“清明期间作风建设‘一带头五不准’你是否知晓?”

连日来,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小组前往全区各单位了解清明文明祭扫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各属地乡镇(街道)纪(工)委也深入各上山卡点一线,重点围绕值守人员是否到位、公墓封闭管理是否落实、墓区环境卫生整理是否执行、宣传告知是否到位、免费代为祭扫工作是否落实等内容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专项督查。

“清明节假期间,我们将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疫情期间严禁清明现场祭扫情况,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主动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洞头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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