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站长骗了公房进了牢房
发布日期:2020-04-01 15:22:00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字体:[ ]

“作为一名近30年的老党员,在房管战线基层工作近40年的一名老兵,我完全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找各种理由向组织要房子,收施工企业的好处费,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地步,一切都以自己的私利出发,一切都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离党的廉政纪律。”

2019年12月,原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城北房管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陆善鑫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退缴的18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位于杭州市体育场路的房屋予以追缴;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说起自己所犯的错误,他十分愧疚自责。

此前,杭州市下城区纪委监委获得线索,陆善鑫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经过缜密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陆善鑫违纪违法的根本在于贪婪,在谋私利上他可谓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儿子、姐夫、弟弟、父母、岳父,他利用能利用的亲属名义、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骗取公房。这样全心只为私利钻营的人在我办过的案件中并不多见。”下城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花式”骗取公房

纵观陆善鑫的违纪违法问题,基本是从2000年前后开始的。

陆善鑫说:“我的思想、行为发生变化是在2000年左右。那时房管站要全面转制,推向市场,我感到害怕。从那时起我找各种理由向组织要房子。”

陆善鑫1978年3月参加房管工作至2016年2月退休。前20多年他还算工作拼搏,直至2000年左右,因为面临改制,房管站人心浮动,大家对发展前景都很迷茫,觉得工作面临极大的考验。看着身边很多同事在改制中纷纷下海,陆善鑫没有勇气下海,却也担心以后的生活是否有保障。于是为了让自己“心安”,让生活有更多的“财产保障”,他开始为自己寻找后路,最终,把目光盯在了直管公房上。

1999年,陆善鑫在杭州天水房产经济实业公司担任一把手,在凤起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委托其公司对凤起路沿线住户进行拆迁安置的过程中,虚构吴某和岳父赵某某为两套空置直管公房的承租人,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15万余元。



“赵某某虽是陆善鑫亲属,但对这件事情完全不知情。吴某更是一个陌生人,与陆善鑫互相不认识。陆善鑫之所以敢用陌生人的名义,是因为这次他拿的不是房子而是安置补偿款,一次性交易,钱又放进自己的口袋,他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办案人员分析说。

事后,陆善鑫用上述拆迁补偿款违规购买了德胜新村的直管公房租赁证,并违规登记在其未成年人的儿子陆某的名下。2001年,陆善鑫又采取与他人置换、拆迁安置等形式,获取了大营盘直管公房的租赁权,而后,以其子陆某的名义参加房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这一次成功的虚构骗取,让尝到甜头的陆善鑫动起了脑筋开始钻营。他先后又分三次使用自己三位亲属在拆迁安置中少算面积的理由,骗取了三处直管公房。

2003年,陆善鑫在担任中北房管站站长期间,编造了因房管部门工作失误,导致其姐夫熊某拆迁安置少算面积的理由,以中北房管站的名义向下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骗取了百井坊巷直管公房租赁权。后经过一系列违规操作,将该直管公房租赁权变更登记到其妻子赵某名下。2013年11月-2018年6月,通过高价转租侵吞直管公房租金47万余元。

“熊某夫妇拆迁安置当时有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没有。”

“既然熊某夫妇没有提出过,为什么后来你要向组织提出来说熊某夫妇拆迁安置少了面积呢?”

“是我自己想弄点房子。”

“你为什么隐瞒了熊某夫妇?”

“就是我自己想多吃多占,用他们的名义弄点房子。”

2002年,陆善鑫以其父母原石板巷直管公房拆迁安置面积减少为由巧立名目,申请体育场路直管公房租赁权作为补偿。随后又将其岳父赵某某虚列为威乙巷拆迁住户,以拆迁安置的名义骗取该公房租赁权,并通过房改获得该屋所有权。

2005年,陆善鑫再次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房产资料,将位于拆迁地块的骆驼桥东河下一处楼梯间变更为直管公房,并以解决其弟弟拆迁安置少算面积问题为由,最终通过拆迁安置骗取学院路一处直管公房租赁权,登记在其外甥王某名下,后王某经过房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每次陆善鑫都是自己先看好合适的空置公房,找到机会就使用虚构的理由提出申请,再通过置换、拆迁等形式把房子从小变大、地段从差变好。”下城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在近20年房管站站长岗位上,陆善鑫丝毫没有“浪费”手中的权力,他以权骗房、靠房吃房,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贪念,也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串通骗取补偿款

在自己钻营骗取公房的同时,在房管系统深耕多年的陆善鑫,还伙同原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调研员柯尧坤(另案处理)、原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总经理张建定(另案处理)、庆坤公司骗取拆迁补偿款,“雁过拔毛”,满足私欲。

“2012年,住建局属资产新西路地块要拆迁,当时住建局指派柯尧坤负责总协调,张建定负责对接多层农居中心,我们城北房管站负责财务走账和按时腾退拆迁区块的商户。”陆善鑫回忆当时新西路拆迁的事情说,“我们三个人平时与庆坤公司(租赁新西路房产方)的关系都不错,如果我们在拆迁的事情上帮帮忙,他们肯定会分点钱给我们,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

就凭着这份“会分到钱”的心照不宣,庆坤公司享受了拆迁“造假”一条龙服务。陆善鑫和柯尧坤先是默许庆坤公司在拆迁前抢建了约500平方的违章建筑。为了给违章建筑“上保险”,陆善鑫违规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与该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的租赁协议,柯尧坤则以“情况属实”为其背书。而房产评估,在张建定的插手下更成了走过场,未走程序就认定了违章建筑的合法性,再通过做大房屋面积、虚列工程项目、做高工程单价等一系列的操作,陆善鑫等人帮助庆坤公司骗取拆迁赔偿款342万余元。事后,陆善鑫分得8万元。

8万的私利,致使的是300多万拆迁赔偿款的流失。陆善鑫手握国家权力,不思为国为民服务,而是将私利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丧失了党员干部为官处事的底线,更触碰了党纪国法这一带电的“高压线”。

每每说到家人,陆善鑫总要忍不住落泪,他的丈人96岁,母亲87岁,还有一对可爱的刚出生的双胞胎孙子,在本该尽享天伦的美好时刻,因为贪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聚宝盆”,他不仅毁了自己的生活还给单位蒙尘。此时,陆善鑫后悔已经于事无补。但对广大党员干部却是一种警醒。作为党员干部切记要拥有正确的权力观,切莫将公权与私利混为一谈,在用权时必须坚持公私分明、不可越界。如果心存侥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陆善鑫就是前车之鉴!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