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不经审核的“减龄”老人卡
发布日期:2020-05-19 10:21:30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是我工作疏忽,没仔细校对,导致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出了老人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待遇,给财政造成了损失,我愿意承担后果。”近日,温州交运集团洞头公司的窗口办卡人员金某芳后悔地说。

事情还要从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与区审计局对接工作时说起。在查看审计报告时,该组发现温州交运集团洞头公司存在违规办卡、违规刷卡嫌疑,带着这个问题随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

“按照规定,办理老人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调查组问道。

“年满70周岁,本地户籍。”金某芳小声地回答。

“那为什么这几个人未满70周岁都办出了老人卡?”调查组语气严肃了些。

“可能是因为2018年11月开始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业务量激增,自己操作太快了,没仔细校对,是我工作上的疏忽。”

一番谈话下来,金某芳承认了自己在窗口从事办卡业务时,工作责任心不强,校对不仔细,导致违规办出老人卡7张。

除了金某芳,另外的两名经办人员也违规办出了老人卡5张,共计12张。

审计报告中还提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温州交运集团洞头公司违规为本单位未满70周岁退休员工办理城乡老人卡的情况,该组一并展开了调查。

原来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就为退休员工“谋福利”。以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集体通过了这项决议,违规为14位退休员工办理老人卡,对地方财政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在谈话中,经办人员说办卡的流程非常简单,只要办卡人员带上身份证,窗口经办人员一个人就直接办理,完全没有审核和监督机制。换句话说,能不能办卡,就是经办人员说了算。这管理存在多大的漏洞!

最终确定,温州交运集团洞头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不认真,在公交卡办理过程中共计违规办理城乡老人卡12张和城乡关爱卡9张、违规为本单位未满70周岁退休员工办理城乡老人卡14张,共计产生额外消费11291元。

洞头区纪委区监委给予温州交运集团洞头有限公司党支部通报处理,并及时向温州市交运集团发出了移交问题线索函,建议该公司纪委注销违规办理的公交免费卡,追缴相关费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扣发年终考核奖等处理。

“下一步,我们会全面加强交运集团的监督,从办卡、刷卡等环节入手,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铲除不正之风,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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