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以案说纪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发布日期:2020-05-19 10:22:14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原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陈俊华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区民政局以案说纪警示大会上,洞头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报了陈俊华违纪案件,并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案件根源以及对家庭、社会的影响,用身边人身边事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既生动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以前也看过一些警示教育片,总觉得离自己很远,有一种看热闹的心态。看到原单位的同志违规违纪被查处,对我的震动很大。静下心来想一想,当这些诱惑降临到自己身上时,我们是否能坚守初心和底线呢?”区民政局干部郑程感慨道。

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已成为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常规工作,该组以驻在单位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素材,及时将发案对象转化为“鲜活教材”,做足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纪律和制度的“高压电”。

该组督促被监督单位固化警示教育的任务和内容,通过开展参观廉政基地、廉政党课、撰写心得体会等“三个一”活动,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切实做深做细做实。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场,廉政党课3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35人次。此外,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点,规范会前准备、会中教育、会后整改流程,一会三项要求被监督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关怀机制,督促监督单位加强其后续的教育帮带、监督管理和考核任用,帮助其吸取教训、认识错误、再鼓干劲,让“跌倒者”再出发。

“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下一步,我们还将延伸警示教育触角,让警示教育常驻被监督单位,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和法治观念,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改进工作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区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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