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村道?先交钱!
发布日期:2020-06-08 16:44:07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字体:[ ]

2020年5月15日,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渔港居原党支部书记俞国平、原居委会主任封炜,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俞、封二人身为居委会主职干部,在任职期间将职位当做“摇钱树”,将“亲密合作”用在了中饱私囊,将灵活变通用在了雁过拔毛,成了一对“蝇贪兄弟”。 

左二(俞国平),右一(封炜)


嘴边肥肉“巧”盘算,坚决拿下不手软

2018年11月,位于渔港居的某纺织公司预备在厂区周围建设围墙,涉及到公共道路,需经居委会同意。俞国平、封炜稍一合计顿觉有利可图,便以围墙占用村里道路、需要重新修路为由,向纺织公司索要8万元,并“热心”地将工程介绍给了包工头封荣卫。

同一时间,某贸易公司准备向纺织公司租用道路进出。俞国平听说后心生一计,竟以围墙建设为筹码,胁迫纺织公司拒绝道路租用。无奈之下,贸易公司只能转向渔港居租用村内道路并拓宽重修,而修路工程“顺道”也落到了封荣卫手里。

一番操作后,俞、封二人的如意算盘便成真了,两项工程合计90余万元,封荣卫赚到钱后“投桃报李”,向俞、封二人奉上回扣每人10.8万元。

打起租地歪主意,找来“代言”谋利益

渔港居部分地块拆迁后,有大片闲置土地。每天看着这些空荡荡的土地,俞、封二人心中的“财富大厦”拔地而起。二人找到了有犯罪前科的封阿牛,由其出面作为“代言人”,将集体土地低价租进高价转租,截留土地租赁款并予以私分。一旦有人想租用土地,俞、封二人便宣称土地已全部承包给封阿牛,想租地就要找他。待土地成功租出后,再由封阿牛与居委会补签租赁协议并支付相应租费。




期间,封阿牛由于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俞、封二人不得已走到了台前。二人直接与租户商谈价格,签订“阴阳合同”,从中截留私分集体资金。为了好分赃,封炜还专门记了本账,详细载明收入多少,每人分得多少。

聪明反被聪明误,身陷囹圄悔方迟

经查实,俞、封二人在2011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为他人在工程承接、介绍、道路使用、土地租赁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合伙收受、索取他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其中俞国平收受19.9万元,封炜收受18万元。在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伙同封阿牛采用订立虚假租地合同、隐瞒实收堆土款、截留道路补偿款等方法,侵占集体资产36.97万元,其中俞国平分得12.75万元,封炜分得11.75万元。

留置期间,俞、封二人将违纪违法事实和盘托出后懊悔不已。“我忘记了党的教育,思想发生了改变,放松了自己,跨错了一步,十分后悔……”“我忘记了组织教育的‘利为民所谋’,不该一次次把这些违法所得放进自己的口袋,我无法面对全居父老乡亲。”

基层党员干部本应为老百姓谋福利,俞、封二人却掉进了“钱眼”里,利用职位合伙走上了敛财的道路,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要退缴违法所得,还落得身陷囹圄,得不偿失。(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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