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日期:2020-06-08 16:29:03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日前,洞头区纪委区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159”工作机制,制定出台《2020年洞头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服务企业解难题促发展

“这些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举措,给我们企业打入了强心针,让我们在疫情过后能放开手脚干。”洞头区一企业主高兴地说道。

为促进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洞头区及时健全完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96871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对象,推广应用企业码,畅通企业诉求表达通道。自疫情以来服务平台共收集化解企业问题125个。此外,区纪委区监委完善效能监测点设置,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及时收集、化解企业反馈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重点招引项目制度,通过“店小二”式跟踪监督服务,助推项目提速提效。截至目前,共收集化解企业问题15个。

柔性执法激活力增效益

“执法单位发现我们企业的一些轻微问题,现在基本上是通过指导、提醒等方式予以处置,不像以前那样生硬,动不动就给予行政处罚。”洞头区一电子机械公司的负责人说道。

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助企为企的执法理念,洞头区积极探索企业“白名单”治理,制定“涉企免罚清单”,在行政执法中,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在开展执法检查时,采取事前电话联系、事中温馨提醒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截至目前,制定柔性执法免罚事项清单367项,对42家(次)企业采取柔性执法。

容错免责卸包袱提干劲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现在执法过程中能更大胆去开展工作了,不会畏手畏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名执法人员表示。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洞头区建立并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将容错纠错理念贯穿于监督管理全过程,严格执行三个凡是:凡是非主观原因的违规违纪问题,在处理之前一律与单位党委(党组)沟通;凡是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的,视情一律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凡是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一律予以容错免责,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其‘成长烦恼’,为他们提供‘成长空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着力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为洞头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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