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巡、查、宣”三管齐下 实现大要案办理效果最大化
发布日期:2020-07-16 11:18:02浏览次数: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洞头区纪委区监委依托“一体化”协同机制,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各科室在大要案案发单位协同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利用案件办理中、后及审判活动带来的不同心理压力,将“巡、查、宣”工作三管齐下,对案发单位实施“地毯式清理”,实现大要案办理效果最大化。

针对性“巡”,营造严肃氛围

“我妻子是做苗木生意的,她曾经向我们单位的景区提升工程提供过苗木,但这个工程不是我负责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纪。”区委巡察组开展对区文广旅体局的专项巡察中,该局资源保护科负责人主动反映问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纪检监察室及时与巡察机构进行沟通,在保密的基础上通报部分案件情况,由巡察机构对案发单位开展专项巡察活动,释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信号,营造高压严肃氛围,促使违纪违法人员萌生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心理,进一步瓦解违纪违法人员心理防线。

差异性“查”,鼓励主动坦白

“我除了收受程某和郑某送的礼品外,还收受了王某送给我的礼品。”违纪人黄某除了交代已掌握的问题外,还主动坦白了其他问题。

在案件查办完成后,利用案件保密期信息不对称性,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要求案发单位开展全范围内党风廉政谈话,在谈话中告知被谈话人在一定期间内,主动坦白交代违法违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理。根据主动坦白事实和原先掌握内容的出入情况,开展差异性处理工作,营造越早讲越好,越讲全越好的查办导向,鼓励问题干部及早交代。

综合性“宣”,深化警示教育

“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今后我们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吸取教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在“明纪律、正作风、铸铁军”警示教育月活动中,区文广旅体局工作人员感慨道。

该区纪委区监委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把典型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组织各单位,特别是案发单位人员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开展廉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绷紧纪法之弦。此外,在案发单位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宣传活动,由纪检室人员授课,现场对违纪违法问题解疑答惑,理清违纪、违法的界限,明确重点查处和打击的范围,以案释纪、以案析法、以案促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法观念,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各科室之间协同配合、定点发力,通过专项巡察、严厉查处形成巡和查的高压态势向下挤压,倒逼涉案人员主动交代违法事实,紧接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向上提升,‘一压一提’实现案件查办效果和警示效果最大化,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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