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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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期望,以“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完善到位”为工作目标,巡察意见反馈后,3份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三次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按要求、按时限全面完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巡察整改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其中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确保整改落实。主动向上对接,准确领会要求,制定《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8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各相关科室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8个,提醒谈话5人,警示谈话8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4人,挽回损失4349元。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推动打造‘全省最干净城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思想站位。局党组自觉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执行力作为新时代推进综合执法建设的政治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视察的精神的学习,4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三强两促”、“六重”清单等重点工作进行工作部署;以4月10日党员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通过会上书面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融入工作实际中,结合“城市管理大巡查”活动,通过马路式办公,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围绕省委常委、市委陈伟俊书记调研洞头指示精神学习,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形成持续提升海岛人居环境的思路建议并上报区委。在传达学习全区海洋经济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着力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不断在执行上比精神、在执行上见高低、在执行上看水平。 2、突出党组领导核心。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把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作为推进城市管理的基本遵循,把“学习理论、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作为新时代推进综合执法事业建设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提高学习能力、谋划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作为基本保障,着力发挥班子集体优势,激发谋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3、树立政治对标。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五个方面,3月2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开展党性体检,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达到自我检查、帮助检查的作用;在季度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例会上,党组书记再次对树立“四个意识”作了布置和强调,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 4、增强责任担当。充分认清使命任务,强化部门地位作用,不断巩固深化“全省最干净城区”目标,结合“一平台、两样板、五个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城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城市家具破损、城区环卫保洁不畅、执法监管水平不高等问题,制定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方案》,进一步做好城区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机制调整和市政公用一体化进程,探索老城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位。以“行走洞头,全员上街”为载体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大巡查活动,用马路办公解决问题、全员负责网格落实的模式,及时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在荣获2019年度全省城镇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优秀县市区、垃圾分类总体满意度调查连续两年全市第一的基础上,相继出台《洞头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洞头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层组织协同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5、注重队伍建设。4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补短板、强基础,提升参与社会发展、基层治理能力”开展集体研讨,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执法办案中心作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改革大落实、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活动中的“2020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项目予以上报,发挥以案代训的效果;结合我局实际,以“改革大落实、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提升队伍执行力凝聚力,突出队伍特色,巩固清廉机关创建成果,切实改善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平;对《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在评优评先、干部推荐方面予以倾斜。分管领导通过廉政谈话、工作交流、日常谈心沟通的方式,了解干部职工,尤其是中层干部的思想波动,主动地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中层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至今未有中层干部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报告。 6、开展民生顽疾执法整治。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顽疾”问题整治活动。针对春节期间宣传标语、户外广告混乱的情况,组织开展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清理宣传标语乱拉乱挂,尤其在疫情趋于稳定的情况,对主、次干道的标语、条幅进行了清理,营造有序的城市环境;制定《关于印发室外无照经营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从7点开始对农贸市场进行执法管理,加大指导和重拳打击力度流动摊贩,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有效保持;针对去年因“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导致城区路面乱挖的情况,将完善市政道路开挖管理机制作为今年我区改革项目清单任务,主动已与区改革办对接了2次,正处于边调研边草拟阶段。 二、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民主决策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等文件转发给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学习。凡涉及全局的决策部署、重大案件审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开支等重要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决定,今年以来累计上报“三重一大”事项51件。 2、完善修订议事规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1月份以来的党组会议都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相关事项,对于未经讨论通过的工程项目费用一律不予支出。 3、强化重大议事规范落实。严肃会议程序。各科室负责人在会前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形成议题表,经分管领导审核过,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同意,办公室将议题及说明材料汇总提交给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党组会上党组成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把手”末位表态,最终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的通知》(洞委办发〔2016〕89号)的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参会领导确认、签字,确保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会议的进程、内容。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组织分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相应机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出台《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 2、加强工作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月12日对局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责任领导,政工科为责任科室。3月26日的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书记在主体责任评议报告会,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要求,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3、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单位网评员队伍建设,目前在区委宣传部备案的人员有10名,努力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引导正能量。 四、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主题教育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大力加强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党员干部“基本责任”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月9日听取了党总支关于2019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优秀党员推选情况,3月3日党组专题研究2020年党建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好主题党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党建方面的重点工作。3月26日,召开主体责任评议报告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例会,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制定《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和《关于印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员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活动。 3、突出宣传教育实效。一是督促全体党员务必每日坚持“学习强国”学习,每个支部在每月的主题党日宣读前5名的学习标兵。二是在支部学习活动中,通报学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党员干部代表——吕海生和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的精神,树立先进的引领作用。三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两地双评议”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都到居住地和户籍地报到、服从社区安排。 4、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条线党建工作,落实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按规定每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会议,落实专人记录,全年计划安排党员大会4次,今年已开1次。三是对在4月10日主题党日活动中2名因公事外出没有请假的党员进行谈话批评,确保制度的落实。 5、争创党建标杆。根据区委组织、机关党工委的要求,以“争创最强党支部、争创最强业绩”为主要内容,重点围绕“规范化建设、重点项目、服务改革、党建品牌”等方面,做好“示范支部”创建的先期准备。 五、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弱化,综合执法能力偏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执法案件办理。一是建立文书审核员制度。所有基层中队配备文书审核员,实行案件交叉互评互审,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规范办案程序。重新梳理细化办案环节,4月起用新版法律文书,逐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快复议案件办理。针对叶某某案件,积极对接市复议局、市综合执法局,目前市复议局正在办理中,还未作出最终决定,需集体研究讨论。 2、推动行政执法手段创新。一是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应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智能技术,从人行道违章停车延伸至无照经营、机动车侵占绿地、乱倒建筑垃圾、乱倒生活垃圾等多领域。2020年第一季度以“非现场”模式办理一般程序案件9件,占比50%,办案时限压缩比率达86%,充分发挥执法效能。二是创新执法手段。针对北岙以外镇街中队无法办理市容类案件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城市化管理区域公告前,开展室外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处贩卖海鲜、水果,露天烧烤等室外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城市空间,还道于民。开展建筑垃圾乱倾倒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无人机巡航、视频监控回放等手段,一季度查处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7起,全面助力美丽田园创建。三是探索管理新办法。开展“行走洞头、全员上街”城市管理大巡查活动,以建成区域为重点,划分为6个片区、14个网格、46条道路,建立“片区、网格、道路”三级责任单元,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对应责任捆绑,每周至少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3、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一是强化事前监管。把好执法源头关卡,出台规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主动告知,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涉企免罚目录清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信息调阅等制度,完善规范法律文书模板。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实行全部案件网上办,深化落实文书审核确认机制,建立法治审核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审核确认表》,案件经办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行为定性、法律适用、法定程序及自由裁量等每个环节全面进行自我确认,文书审核员同步审核,提升案件同级核审正确率。今年以来,一般程序案件立案数18件,办结数18件。简易程序办案数332件。三是强化事后监管。深化案件月评查制度,随机抽取各中队上月已办结案件,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中评查,通过评议考核督促执法人员提升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召开案件分析交流会,通报当月案件评查情况、讨论执法难点问题、分享执法办案体会、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实地督查基层执法队员执法活动,严肃执法纪律、监督执法行为。四是强化法治培训。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办案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协作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六、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多个项目超期运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工程项目有效监管。一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洞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决(结)算审核管理办法》和《洞头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及选编,抓好工程项目报(审)批、工程招标、工程管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变更等环节。二是严格工程监管。建立工程清单式管理,一个工程一个档案,明确时间节点及各节点监管重点,严格按规定监管;利用施工例会、标前讨论会等载体,加强学习工程管理相关知识,并强调工程管理廉政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及工程管理廉政素养。三是针对市政管网提升工程一标段管材质量问题,在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管材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立即采样送第三方中介机构检测,约谈施工方并召集相关部门及施工方、监理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促施工方针对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的管材已到位并送检,待检测结果合格后立即进行整改施工。 2、提前谋划项目。一是对“三强两促”目标任务、“六重”清单、民生实事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行早部署、早筹划、早跟进,及早制定季度推进计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二是制定出台工程项目招标前期流程工作制度,规范招标前期流程,提前在合同到期日前启动新一轮的招投标,遇到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情况下,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报告。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管理事项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纪刚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切实提高遵规执纪刚性意识,全面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将财经纪律作为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3月27日,召开财务人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纪律要求,严把报销审核关,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的刚性,做到票据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不符合财经制度的一律不予报销。 2、完善财务报销流程。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修订,规范报销程序,公务接待、差旅费等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增加财务内部审核环节,对于出差事项实行财务报销审核人员与办公室负责人双重报销审核,确保报销资料完整,内容规范。 3、落实整改问题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出差报销超标准支出住宿费、出差报销多领伙食补贴及公杂费等问题,现均已整改,退回的4349元于3月3日存入单位账户。 4、规范管理事项管控。一是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对现有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指定办公室内勤专人负责,出库、入库一律登记,并每月进行盘点核查。二是制定《除重点工程、零星工程、上级有相关结算要求外的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零星工程全部严格执行财政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按工作量结算项目的结算程序。 八、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顺利开展,在3月26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会议上,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布置;根据“洞头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十条举措”的要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三张清单”制度和每季度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例会及一年两次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制度,一季度的相关工作已上传到区纪委纪实平台。 2、廉政风险梳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上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尤其是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认真分析风险内容,梳理调整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3、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对2015年以来本单位发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汇编,人手一册,通过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4、严格群团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促进工会活动规范运作;严格群团组织外出活动的审批流程,对今年的春秋游、群团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下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销号管理,做好后续整改。动态跟踪、严肃问责,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完成不收兵。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逐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问题的,及时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篱笆。三是坚持从严治党,推动成果转化。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和行政执法人性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实干、实招、实绩努力打造“全省最干净城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6728776 通讯地址:区北岙街道迎宾路13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325700; 电子邮箱:dtqhs@126.com。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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