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南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17 10:08:2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字体:[ ]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苍南县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苍南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苍南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委巡视反馈后,苍南县委高度重视,对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县委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黄荣定任组长,10位县委常委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龙港撤镇设市改革后,县委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三是明确整改任务,细化责任落实。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15大问题制定了34项整改落实清单。四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委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予以交办,确保每项整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工作。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38件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38件,办结率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2件,办结率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79件、了结70件,给予党纪处分32人(党内警告12人,严重警告8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开除党籍8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1人,记过1人,开除5人);组织处理41人(调离岗位2人,其他处理方式39人);诫勉65人,清退款项42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发展成效显著,在提升规上企业、增加科研经费、发挥区位优势等方面全面发力。一是开展传统产业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印刷包装、再生棉纺特色行业整治,关停淘汰“低小散”企业2971家。实施企业培育行动,整合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5个文件的通知》,2018-2019年新增小升规企业269家(超前5年总和),规上企业数量达到495家,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69.2亿元。二是开展研发经费支出专项提升行动。从2018年开始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重”纳为“亩均论英雄”政策的重要评价指标,每年占比达到10%。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全县企业享受加计额3.625亿元。出台《苍南县数字经济五年倍增实施方案》,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增速13.4%。三是开展台商小镇创建提升行动。2019年台商小镇共入驻企业92家,完成有效投资6.92亿元,其中特色产业投资5.75亿元,占比83.1%。加大台资项目引进力度,2019年苍南县涉台项目总投资4688万美元;对台进出口总额814万美元(由鳌江海关统计);2019浙江·台湾合作周签约项目3个,总投资1.91亿美元。推进霞关港对台小额双向贸易,打造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先行区。四是开展全域旅游创建提升行动。深入挖掘苍南独特资源优势,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为引领,开展“文化进景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做优“旅游、生态、交通”融合文章。

(二)破除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西南部山区乡镇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园区,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累计投入资金5.39亿元,投资完成率达93.25%,高质量打造美丽乡村与乡村新业态发展相融合的乡村振兴示范带,2019年投资5.14亿元完成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2020年计划投资0.969亿元启动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另有6条示范带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市级评审。加大欠发达乡镇优势资源开发,2019年累计投资16.93亿完成28个苍南县西部产业带项目,2020年计划投资13.15亿元建设35个苍南县西部产业带项目。推动县域发展多极化。加快推进滨海度假项目和渔寮景区提升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总投资14亿元的渔寮旅游综合体项目和总投资15.5亿元的半山半岛旅游项目,总投资2.6亿元的渔寮景区提升工程完成施工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机制优势,争取各类资金1900多万元。

(三)清除垃圾、废气等问题,污染防治成效持续显现。全力推进环境安全隐患较大的垃圾堆放场集中整治,持续加强全县垃圾堆放场的排查和整治,深化“垃圾革命”工作,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完成销号6个,已整改待销号2个,1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10个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从2019年6月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通过停产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将原有低效废气处理工艺改造提升为高效燃烧工艺,2019年10月底苍南原未按期整改的9家电化铝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四)全面落实住房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责任,为困难老人解决后顾之忧。面向全县困难老人进行全面排摸,共排查出居住在自有危房、简易房、违章房或生活自理能力为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1023名老人,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我县困难老人养老环境改善工作的通知》,实施“集中供养一批”“住房改造一批”“关爱探访一批”“饮水提升一批”的“四个一批”措施,分批次对困难老人实施养老环境改善工作。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寻访工作体系,实施特困老人“芳邻助老”行动,全部完成656名居家困难老人结对,落实关爱探访工作经费23万元。全面解决农村困难老人饮水问题,需要安装供水设备的185户老人已全部完成安装工作。

(五)贯彻扶贫方略和民生政策,有力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全县异地搬迁规划。出台《苍南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异地搬迁实施的相关政策。2020年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苍南县异地搬迁规划(2020-2022年)》意见建议,预计7月初正式发布。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全力化解神山村“下山异地脱贫”项目问题。严查违法违纪行为,望里镇神山村原村书记杨传奖因挪用资金、涉嫌贪污犯罪等问题被依法判刑,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和人员。

(六)精准救助扶贫对象,严厉清除违规低保对象。以省、市“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求助对象经济核查、供养义务人核算、救助对象长期公布等配套制度,确保低保工作运行规范。全面开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大排查,经入户调查、数据比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34名低保对象全部予以注销、符合条件的1名低保对象予以保留,多发的65.4864万元资金全部追回存入专户。启动问责机制,给予原县民政局副局长政务警告处分,对23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解聘等处分。

(七)打牢“消薄”基础,提升集体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加大帮扶少数民族村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苍南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少数民族村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提高至80%;向中央及省里争取的民族发展资金已到位290万元,县财政整合配套资金123万元;调整全县36个民族村经营性项目,其中参与龙湾飞地抱团项目18个村、参与龙港小微园抱团项目18个村。调整全县36个民族村经营性项目,出台《关于开展“双百双千”精准攻坚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回看头”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68个村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2019年全县新增村集体经营性项目341个村,所有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8万元以上。

(八)全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补齐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短板。针对公办幼儿园占比偏低的问题,加大公益普惠园建设力度,加快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逐步化解学前教育“低小散”问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整治方案》《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补助标准》,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每平方4000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和二级以上医院每平方5000元的建设资金补助。目前,大渔、霞关中心卫生院已建成投用,马站医院和沿浦、宜山中心卫生院计划2020年底前启动建设,藻溪、金乡、岱岭等3家乡镇中心卫生院计划2021年启动建设,望里、炎亭、南宋、莒溪等4家乡镇中心卫生院计划2022年启动建设,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扎实有力,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政治定位认识,高质量落实巡察责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深刻理解政治巡察的重点内容、内在逻辑,准确把握“巡察”和“一般性督查”的关系。制定出台《对过问、干预巡察工作实行记录和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严肃巡察工作纪律。

(二)有力履行“一岗双责”,杜绝出现群体性违纪现象。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6名县党政领导共与103名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24次。2019年,党内共问责42件、查处5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撤职政务处分,其余9名责任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等处分。县住建局测绘院4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列出10项重点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平台发布,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执行。完善平台信息内容,公示“三重一大”、财务等信息,强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全面核查纪实平台使用情况,对不规范等问题在年度主体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廉政建设规定执行到位,管牢政府部门的“钱袋子”。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项检查,组织全县283家县级预算单位以及18个乡镇进行自查,对县住建局等10家单位60个资金账户进行重点抽查,修订《苍南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行动,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务用车等问题38个,问责处理6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0人,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61.86万元,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禁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对发生“四风”问题的单位在主体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抄送相关县分管领导,2019年以来,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抄告函25份,倒逼落实责任。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个,问责处理3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实名通报曝光9起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15人,形成有力震慑。

(五)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开展违规招投标多发问题整改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自查,完成《苍南县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和承发包操作规程》修订,补齐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短板和漏洞。出台《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审查监督办法》,明确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以及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县政府需将项目草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审查表决未通过的项目暂缓实施。

(六)全面加强小微园区开发建设监管,有效化解其廉政风险。县政府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乡镇平台及15个小微园开发业主进行集中约谈重申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制止和纠正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县委成立小微园专项巡察组对15个小微园的土地审批、销售准入等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共走访17个部门单位、157家企业、8家行业协会、14个村,与123名干部群众进行了谈话,召开座谈会12次,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完成387份小微园销售合同的备案核查,巡察发现的49个具体问题,已按照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进行分解落实,2020年7月底完成整改。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有关小微园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公权力受到腐蚀,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效打击沿海走私、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破解腐败问题与成品油走私相互交织的问题。开展反走私成品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走私油重大案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会商研判实施意见》,对在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线索,予以快速协调处置。制定《苍南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反走私工作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开展以案示警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纵容包庇、跑风漏气等充当“保护伞”现象的发生。建立走私成品油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公安部门与海关、海警等部门的联动联合,2019年共查获涉私船舶64艘、涉私车辆78辆、成品油3350吨,刑拘316人,成功摧毁重大走私成品油团伙2个,缴获涉案成品油25.4万吨,有力震慑走私违法分子和不法行为。

(二)严肃查处基层行政执法腐败问题,全面提升执法领域监督水平。2019年度万人评议暨“三级联评”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印发《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集中整顿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腐败问题整改行动,紧盯基层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当年度延伸巡察基层站所28个,查处基层站所执法人员违反“四个严禁”问题6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分别给予龙港镇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前中队中队长林绍辉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中队工作人员徐步度开除处分,2019年11月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林绍辉有期徒刑3年、徐步度有期徒刑3年4个月。为健全廉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站所执法案件的审查、指导,制定《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配备执法记录仪100台(一线人员每人一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126份,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起底失地农民保险违规违纪案件,有效治理侵占、倒卖、骗取失地农民保险指标问题。集中开展大起底大清理,出台《关于开展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参保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文件,深入排查非被征地村户籍人员违规、违法获取参保资格情况,逐一核对各乡镇参保人员花名册,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和优化申报材料和流程。建立健全会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每月两次对各乡镇平台上报不符合参保的人员名单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问题。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连续开展村(社)干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险指标审核制,严格按照“人地对应”原则,规范操作流程,增强能力素质。2010-2019年,涉及失地保险问题,共处理干部74人,其中公职人员2人,村干部7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

(四)大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有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严格规范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财政、扶贫等部门先后起草《苍南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出台《苍南县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苍南县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修订《苍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遴选机制和补助程序。大力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集中整治,19个部门共整治28个项目,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个、问责处理79人,向社会公布整治效果,收到良好效果。对省、市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以及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件47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通报典型案例8起14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五)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力度,加强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村(社)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出台从严管理村干部“三十条”。出台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采取第三方代理方式开展资金监管,推行了财务卡实行无现金结算。结合村(社)年检工作,开展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治,2019年11月结合村(社)年检工作,开展村干部违法违纪专项整治,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5人、黄赌毒4人、插手村工程项目11人。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以来,共查处村干部9件12人,已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5人。根据“三优一不”原则,制定澄清正名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共排查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16件,对6名县管干部、3名一般干部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

四、关于“党的建设层层递减弱化,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县级机关和乡镇党组织党的生活。将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的刚性要求,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后进单位约谈制度。选优配强机关支部书记,完成11个涉改单位组织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工作,并将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与支部书记年度考核挂钩,直属支部书记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机关党委(总支)下属支部书记考核结果所属单位党组(党委)运用实施。建立组织生活“三色预警”机制,落实机关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成立县直机关党性教育学校,2019年共有49名党员被限期整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常态落实。定期组织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全面开展新一轮“四化”支部标准认证复核,共有481家党支部通过复查认证,7家被列为市级党建示范点,工作成效全市领先。

(二)加强党组织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指导组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完善乡镇和部门单位党组议事规则。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望里镇党委有关问题,望里镇对照强化党的领导核心要求,认真查摆原因,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望里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共望里镇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的通知》等议事规则,规范记录管理。督促各单位按计划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并切实加强机关党员教育,四化创建率达99.8%。

(三)持续规范干部管理,彻底清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度专项清理出的20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资金已全部清退到位,共清退资金224万余元,本次巡视发现的县住建局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22万元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底前全部清退到位。完善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联动监督机制,在巡察中组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搭股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兼职取酬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针对性检查。

(四)严肃组织纪律,有效管理干部出国(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中层及以下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15人,已移交各单位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对涉及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的9名县管干部已书面函询1人、约谈2人、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该9名县管干部中,有1名为县水利局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因在国外逾期停留108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水利局因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并整改到位。制定出台《苍南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单位参照管理办法另行制订本单位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杜绝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印刷行业监管不够有力,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印刷行业监管力度。结合打击“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县扫黄打非办多次组织文化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以文化、市监、公安等单位为成员的重大案件研判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多次组织印刷企业法律法规知识及五项制度远程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累计参训企业达800多家(含原龙港镇企业),覆盖面达90%以上。

(二)巩固文化礼堂地位,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建立人才资源库,累计成立各项文体活动队伍752支,各类乡村艺术团375支。并整合文化礼堂领导小组单位的文化服务资源,汇集形成县、乡(镇)两级服务“大菜单”,共开展“我们的村晚”等文化礼堂活动2884场。在灵溪镇实行文化礼堂轮值制,实现礼堂功能和活动成效最大化。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文化礼堂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文化礼堂轮值制度向全县推广。落实财政补助,全面完善“总干事驻堂制”、“红色星期天”活动制度、“月月主题制”等“7651”各项制度,并根据星级管理办法,对礼堂给予补助。

六、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厉打击农村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改进督查督办方式,通过实行“点对点”个性化督查督办机制,有针对性地提高信访件日常督查督办实效。通过集体研判,不定期梳理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纪委久查未结或结而不解的重点信访举报问题,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验收制度》,不定期开展办信质量巡查,对因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制定出台《苍南县村级三资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加快建设农村“三资”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行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和村务卡实现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非现金结算,有效强化对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管。

(二)全力处置3宗闲置土地,提升土地利用率。继续加大对查封法院的对接协调力度,督促尽快启动司法处置程序。尽快落实拆迁安置政策,再由县人民法院对地块组织拍卖予以开发利用。举一反三,完善土地出让机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标准和“标准地”出让原则,通过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对企业的开工、竣工、达产等方面进行考核,规范土地市场行为,防止出让项目土地闲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全力解决工业用地违规办学校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相关责任单位涉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向涉案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决定催告书。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工业用地(厂房)擅自改变功能违规办学的通知》,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规办学行为。

下一步,苍南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68680833;邮政邮箱: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255号县委巡察办(325800);电子邮箱:cnxxcb@126.com。

中共苍南县委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