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温州检验处处长吕文葵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1-02-19 09:37:53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日前,温州市洞头区监委根据指定管辖对原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温州检验处处长吕文葵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吕文葵身为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吕文葵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吕文葵开除公职处分;温州市洞头区监委决定将吕文葵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吕文葵简历:

吕文葵,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浙江义乌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

1983年8月-2021年1月,温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渔轮修造厂员工、渔轮大队员工,浙江船舶检验局渔船分局温州检验站职员、副站长(副科长级),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温州检验处副处长(副科长级)、处长(正科长级),温州市渔业技术推广站职员,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温州检验处职员,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船舶检验处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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