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积分" 抓实村社"一把手"监管
发布日期:2021-02-19 09:56:04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体:[ ]

“下邵片区一名村委会委员违规收受村民8700元现金,予以政务立案。该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扣除‘清廉积分’5分。”近日,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对2020年度“清廉积分”扣分情况予以通报,村社党组织负责人的廉情状况被量化为分数,在清廉大赛场上比业绩、拼担当,持续深化基层治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村社干部廉不廉,看看‘清廉积分’就一目了然。”为实施抓早抓小、强化村社干部日常言行监管,去年10月北仑区在小港街道试点的基础上,出台村社干部“清廉积分”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对行政村、社区的党组织负责人的清廉状况,探索建立量化评价体系。

“本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每例扣1-5分”“违反婚丧喜庆有关规定的每例扣2分”“自费组织党员或群众聚餐酗酒、影响较大的每例扣2分”......根据实施细则,北仑区把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细化为六大类51项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管理,并把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单独设置20分的加分项,除了评价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还包括清廉教育、村务管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等多项内容。

“针对村社组织换届后新情况,我们推出了‘清廉积分’制度,列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负面清单’,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北仑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廉积分”制度明确了村社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负面言行,在纪律“底线”前又设置了一道防线,对有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村社干社部进行更有力的制约。同时,通过对村社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促进村社干部廉洁履职,自觉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和“红线”。

北仑区纪委区监委实行“一事一处理、一年一评价”的运作模式,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通报等方式敲打警示,并按规定予以扣分。每年根据总积分划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与年终奖金相挂钩,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村社干部选任、评先表彰以及当选“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价为“差”等级的村社干部,还将视情况予以其他处理。

同时,为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积分管理见实效,该区还在组织开展村社巡察、“清风督查”、正风肃纪检查和村级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组建了上千人的监察联络员队伍,并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2020年10月至今,全区共有15名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因履职不到位、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作风纪律规定等情形被扣分和约谈,并记入个人廉情档案,村社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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