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净化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日期:2021-05-28 11:48:56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字体:[ ]

 “非常感谢组织能够这么快地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打击。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继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组织的撑腰,驱散了被诬告陷害者吴某某心头的阴霾,让他重新充满干劲。

  今年4月下旬,兰溪市柏社乡桥头村村民叶某某对乡政府干部吴某某就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款结算一事心生不满,便捏造吴某某在工作中乱作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出入娱乐场所等事实,向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兰溪市委组织部举报,意图使吴某某受到处理。

  在接到举报后,兰溪市纪委市监委经初步分析研判认为该信访举报有诬告之嫌,于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在查明情况后,兰溪市公安局于4月29日对叶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其检举控告的相关政策。

  “我的行为是十分冲动和不理智的,严重损害了乡政府干部的名誉,对此我感到非常抱歉,今后我一定如实反映问题,正确行使监督权利。”接受处罚后,叶某某后悔地说道。

  这是兰溪市纪委市监委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规范信访举报秩序的生动实践。据了解,为遏制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歪风邪气,该市纪委市监委牵头成立由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的工作专班,建立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沟通协作、案件移送、集体会商工作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线索摸排、严肃追责问责,净化信访风气和秩序。

  “打击诬告陷害绝不能单打独斗,我们构建了齐抓共管、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合力精准打击。对于诬告陷害行为,根据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兰溪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主任徐雪景介绍道,诬告陷害线索的排摸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信访局负责;诬告陷害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找准打击突破口,兰溪市纪委市监委以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为抓手,对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132件调查失实信访件进行“回头看”通过查看信访内容、信访性质、信访署名、信访次数情况,梳理出可查性较高的重点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与此同时,针对在查的检举控告市纪委市监委实行三级研判制,72小时内完成信访室初研、内部工作专班会商、领导审核审批,确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或向其他部门移送。今年以来,兰溪市纪委市监委共收到检举控告件57件,已办结53件,办结率达93%。

  鼓励保护依法检举是有效遏制不实信访举报的一剂“良药”。该市纪委市监委还通过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轮流接访制度、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宣传月活动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来。

  “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从完善工作专班常态化运作机制、抓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畅通检举控告渠道等方面精准发力,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兰溪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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