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澄清2起不实举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01 10:48:48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为进一步鼓励担当作为,激发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2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通报如下:

一、反映霓屿街道郎等村原书记程银友、原村主任戴宝云、村务助理林华英、陈菜华违规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资金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1年1月,我委收到反映霓屿街道郎等村原书记程银友、原村主任戴宝云、村务助理林华英、陈菜华等4人违规将市瓯飞工程料场补偿款近千万元的存款利息作为村干部年终奖励资金发放问题的信访举报。经核实,2015年10月霓屿街道郎等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将市瓯飞料场征用补偿款1500万元中的500万元存入霓屿农村信用社,所产生的利息未作为村干部奖励资金发放;剩余1000万元于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出借给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收取利息402万元。在此期间,郎等村原书记程银友、原村主任戴宝云、村务助理林华英、陈菜华等4人所领取的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均按照区、街道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发现违规发放、超额发放等违规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二、反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元觉执法中队中队长曾国锋、办事员戴瑞收受辖区民宿老板红包、股权,接受宴请等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我委多次收到匿名反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元觉执法中队中队长曾国锋、办事员戴瑞存在私下收受辖区民宿老板红包、股权,接受宴请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经查,该件系举报人刘某某因其位于洞头区元觉街道的别墅装修出现违章建筑,对执法人员曾国锋、戴瑞的处理工作不满,进而故意编造相关问题进行的诬告陷害,举报人刘某某已对其诬告陷害行为供认不讳。信访举报问题不实,现予以澄清。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体现了区委、区纪委区监委旗帜鲜明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坚定决心。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顾虑、大胆工作、担当尽责,为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开启洞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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