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正式揭牌!
发布日期:2021-07-26 15:33:21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7月21日上午,洞头区纪委区监委举行“浙江省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徐建敏和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梅山标共同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揭牌。

2021年1月,洞头区纪委区监委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这一殊荣的取得,与区纪委区监委蕴育自身清风正气密不可分,是党建、文明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的经年累积。

众志成城吹响创建“集结号”

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多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梅山标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具体问题。制定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形成“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良好局面。

激浊扬清彰显正风反腐正能量

持续深化“三不”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提升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8年以来,立案数、处分人数逐年提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不断取得震慑效果。同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做实涉纪信访“最多访一次”,实现连续5年零越级访。此外,在持续推进“强基固本”的过程中,区纪委区监委创新推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1+3+8”制度体系,进一步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织牢织密基层监督网络。

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近年来,区纪委区监委落实“监督+”,充分结合文明创建活动,把移风易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重要内容,整合民政、文明指导中心、乡镇纪委等人员力量,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模式,搭建起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在问题集中突出领域、易发多发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执纪。同时通过建立移风易俗监督联络员队伍,发动群众织密群众监督“天网”,推动移风易俗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先锋模范擦亮文明底色

自疫情发生以来,区纪委区监委靠前作为,尽锐出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行动,构建“136”督查工作体系,实行“正向容错+反向问责”机制,对10个区级重大项目挂钩督查、挂牌作战、一督到底,成立20个助企服务小组,专门服务联系效能监测企业(项目)223家,督促兑现抗疫惠企政策资金超亿元,有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仗。区纪委区监委还组建百岛清风志愿服务队,助力巩固温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两城”创建成果,常态化、多样化开展包括结对帮扶、“共享书香”图书漂流、文明礼让斑马线、敬老助残、移风易俗、新春送“对廉”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文明创建的现场。

淬火成钢锻造铁军队伍

从学习教育到讲堂讲座、从文明上墙到文明上心、从勤俭节约到移风易俗……区纪委区监委始终将文明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始终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刻度,烙印在文明的标尺之上。

除了常态化深度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区纪委区监委探索建立包括全员“讲学互动、以讲促学”平台等创新机制,提升干部政治素养,还充分借力重大纪念活动与重要传统节庆,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举办红色故事宣讲、篮球比赛、重温誓词、红色诵读等系列活动。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就是要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守规守纪守法上作表率、在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上作表率、在严家风立家规重家教上作表率,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明的答卷还在续写,文明的力量永恒不息。区纪委区监委将持续革故鼎新,锐意进取,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开启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新征程,奋力凝聚激浊扬清、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正能量,以实际行动续写文明创建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