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办得好!——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初显成效(二)
发布日期:2021-09-06 16:39:33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5月以来,洞头区纪委区监委会同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14家职能部门,针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确定15个专项治理项目,现将第二批项目治理阶段性成效展示如下。

一、区人力社保局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专项治理

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劳动者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和数字化监管预警。截至目前,排查和消除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8起,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欠薪投诉15起,为8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02.7万元。

二、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

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针对洞头征地拆迁安置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近8年内土地征收涉及采用农村回迁安置的情况共2户7人,均已完成建房安置。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

制定《洞头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工作方案》,通过“多方监督+调度通报”,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职能,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截至目前,开展各类监督10余次,发布通报3期,完成问题整改2个,累计投入资金4600万元。

四、区住建局

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实现逾期安置“全清零”。对续建安置房项目,专班推进、节点化攻坚,强化过程监管,提升施工质量,严格竣工验收。截至目前,新城02-01地块安置房已竣工验收,计划近期完成安置100户。

五、区农业农村局

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

对3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工作,下发审计通知书36份,签订审计承诺书36份。开展各街道(乡镇)农村集体“三资” 交叉检查,主要针对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情况、大额资金存放情况、产权交易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内容,发现问题32个,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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