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查暗访有关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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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机关效能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社会发展软环境。近期,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行动。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严格考勤制度,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较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红十字会等单位(含下属单位)存在工作人员AB岗制度执行不到位、上班时间上网淘宝购物、观看录像视频节目、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QQ聊天、玩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这次机关作风与效能明查暗访暴露出的问题,反映出我县一些部门单位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活动还抓得不严,抓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针对以上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浙委办【2010】22号)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于11月26日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县效能办。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在下一阶段的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中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四条禁令”,自觉落实一次性告知、AB岗等工作制度,杜绝办事中“吃拿卡要”等“中梗阻”行为的发生,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必须按照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要求,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三是要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务求实效。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行为的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洞头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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