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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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平阳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平阳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平阳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县委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推动整改要求落细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县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制定《中共平阳县委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48项整改措施,涉及56个责任单位,并制定了责任清单,逐一落实牵头责任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委专门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认真分析整改工作情况,对深化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进度每周一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落实对已整改问题自查机制,做到全程跟踪,确保整改实效。注重点面结合,开展10项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17项制度,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8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86件,办结率为98.85%。对巡视组移交的1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90.9%。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及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70人(党内警告27人,党内严重警告12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4人,开除党籍24人),党纪立案9人(未结案);政务处分21人(警告2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降级5人,撤职4人,开除8人),政务立案1人(未结案);组织处理2人(免职2人);诫勉24人,教育提醒57人,清退违规款项58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21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发展动力。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力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品牌化、高新化改造。强化创新驱动,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8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4家,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究院5家。狠抓项目招引,2019年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4个、完成率150%。强化平台建设,平阳经济开发区增量增速首次进入全省前20强,平阳高端印包装备智造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平阳宠物小镇建设稳步推进,万洋众创城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抓好企业培育,2019年新增“专精特新”213家、“小升规”118家、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重抓数字经济,2019年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8%,排名全市第二,超全市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 (二)提升治污能力。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关停淘汰企业137家、规范提升企业648家。将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纳入乡镇生态环境安全负面清单考绩,2019年平阳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提升14位。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污水管网、农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县监管体系建设。 (三)强化保护开发。加快南麂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南麂养殖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南麂养殖外业调查。完成南麂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验收,出台《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麂地震台已完成竣工结算。 二、关于“贯彻落实扶贫方略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扶贫工作领导。由县长担任平阳县扶贫和老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认真实施《平阳县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低收入农户人数减少55.5%。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举措落实,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精确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提高群众扶贫政策知晓率。完善低收入农户认定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完成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 (二)加强住房安全保障。成立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破旧房农户并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网格员、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分类整治、督查考核等6项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三)扎实推进“消薄”工作。采取企业结村、部门包村、干部蹲村、乡贤帮村等方式,推动各方力量集结“消薄增收”第一线,村级“造血”功能稳步提升。全面深化“山海协作”,与乐清合作共建“消薄飞地”项目参与村由12个增加至30个,截至今年1月已开工建设4个县域山海协作项目。 (四)狠抓山海协作项目。编制《平阳—乐清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规划修编(2019-2022)》,产业“一园”规划面积从1.48平方公里调整到3.46平方公里,产业园“多点”布局由原来的3个“点”调整到7个“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19年平阳—乐清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760.8%。出台《平阳县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 (五)加快扶贫异地搬迁。对全县低收入农户搬迁实施帮扶,补助标准从人均5600元提高到3万元;并按照市“安居圆梦”政策,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同时,根据需要每年为低收入农户搬迁办理20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贴息。将扶贫集聚小区建设纳入总体空间布局,截至2019年底集聚小区已安置搬迁人数占总搬迁人数50%。出台《平阳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并加大对低收入农户住房改造力度,县财政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每户再补助7500元。 三、关于“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制定《平阳县房屋征迁安置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完成鳌江镇蓝田花苑安置房项目交付。开展安置房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有效督促安置房项目加快建设。 (二)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腾蛟镇中心敬老院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营。海西镇西湾中心敬老院已完成重新选址,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施工。 (三)补齐教育和卫生短板。加快公立幼儿园建设,积极推进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完成全县农村公办小学寄宿情况调研,根据学生实际需要落实宿舍保障,切实满足留守和偏远农村小学生的住宿需求。出台《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已完成6家卫生院床位数达标和5家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标问题整改。 四、关于“县委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工作制度执行。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健全定期分析研究、季度例会、同级抄告、约谈提醒、履行主体责任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度专题例会和党风廉政季度党课制度, 2019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多次,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二)强化巡察工作领导。调整《中共平阳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1年)》,将村居、基层站所巡察纳入全覆盖范围。出台《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办法》,选拔政治素养、综合素养突出的干部充实人才库,财政、审计等专业性人才占比达到33.1%。强化巡察宣传发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度、知晓度明显提升。 (三)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召开乡镇、县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会,对“一把手”开展现场质询评议,会后跟踪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县领导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度,2019年开展约谈提醒246人次。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方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考核体系。全面运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实云平台,每月录入履责信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确保应问责尽问责,从源头上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问责力度,2019年7月以来已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件19人,其中“一案双查”县管干部4人(党纪处理2人)。 (四)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县土储中心、县体育中心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件,当事人周磊、周海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年6个月,并对7名分管领导或相关责任人实行“一案双查” 。下发《关于坚持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立执纪执法部门、案发单位和主管部门三方协同开展工作的防控机制。健全干部日常监管问责机制,2019年依规依纪精准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干部26人。完善谈心提醒机制,2019年全县范围内开展谈心提醒10281人次。实施“红廉”文化融合工程,20多万人次接受清廉洗礼。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9年已通报41起66人次。 五、关于“纪委监委强化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失地农民保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并实施“一案双查”,2019年7月以来立案查处9件9人。对2014至2019年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问题开展“大起底”“大清理”,并督促相关单位对涉嫌违规参保问题依纪依法予以调查处置。加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指标管理,健全参保名额阳光分配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二)提升办案能力。拓宽线索渠道,强化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摸和分层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线索成案率,2019年全县各乡镇、各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同比分别增长30%、219%。强化用人导向,注重办案一线选拔人才。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进程,优化办案指导,建立重点工作阶段汇报、约谈预警制度,自办案件质效明显改善。 六、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涉油’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雷霆”专项行动。组成联合打击组,开展各类检查200多次,刑事立案5起,刑拘人员46人,行政立案26起,走私的嚣张气焰得到有效遏制。 (二)深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以来共排查出党员干部“涉油”问题线索21件,其中已立案查处11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 七、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清理。2019年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326亩,完成供而未用土地清理3616亩,完成低效工业项目用地整治提升1445亩,完成空置、出租及不规范使用厂房整治12.9万平方米。 (二)规范国企管理。制定《全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排查工作方案》,对58家国有企业生产、销售等重要环节管理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完善《平阳县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平阳县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试行办法》《平阳县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出租、核销、对外投资、融资和担保等国资事项规范化管理。 (三)清理应收账款。责成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鳌江镇分别成立工作专班,逐笔梳理应收账款,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清理到位。同时,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问责干部4人。下发《平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往来款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各有关单位往来款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保障国有资产资金安全。 (四)规范融资行为。出台《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职责、融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融资行为。严格按照“三个不得立项”要求,对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财政引导等措施,积极做大财源基础,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3亿,增长16%,排名全市第3。 (五)规范征迁安置。开展违章建筑征收补偿情况自查,追回多发补偿款,并对2名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下发《关于开展依法征收与补偿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房屋依法征收专项检查,督促乡镇抓好整改落实。出台《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涉法事务清单》,指导各乡镇在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查处原县文广新局一名领导干部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并给予该领导干部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其中予以记过处分1人、予以警告处分1人。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纠正问题41个。对全县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各乡镇部门财务管理。 (二)严查“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清退违规报销费用10.978万元,给予6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5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对7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书面检查。出台《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 (三)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励问题。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开展自查,及时清退违规发放补贴。同时,责令有关责任单位作出深刻检查,问责相关责任人6名。建立健全县级设立针对特定人群的津补贴政策审批审核机制,完成津补贴项目梳理,严格执行实体化运营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并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共清退违规发放金额347.69万元。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针对因公出国(境)费用在差旅费中列支的不规范问题,对1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将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组团,严禁超计划安排出访任务。 (五)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对无来访单位公函(工作通知或电话记录等)和接待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对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等10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出台《平阳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困难救助工作。给予麻步镇兴民村一名留守儿童3000元过渡性救助金,并且帮助其向公安部门报案,找寻生父。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通过村居联络员主动了解收集本区域内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线索,并开展调查登记及时上报乡镇政府。 (二)优化完善教育精准扶贫举措。由县教育局把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与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双低家庭信息进行比对,精准确定低保户、低收入农户子女名单,并反馈给相关的普高、中职学校,要求学校进行二次核对排查。对在校双低家庭学生没申请助学金情况的,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及家长,告知相关资助政策,协助申请助学金,确保应助尽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规范优化家庭医生服务。完善《2019年平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分细则》,开展2019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挂钩。进一步优化签约服务团队,细化签约服务内容,强化预约转诊等医疗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服务。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15条措施》,2019年文件发文同比减少44.3%、全县性会议同比减少40.2%。落实县领导“六个一”“周三夜访”等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持续深化“三服务”“三助三红”活动,累计排摸问题1210个,截至今年1月已解决1194个、化解率98.7%,57项攻坚任务已销号50项。深入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办好“十大民生实事”,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医疗服务网络、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公交、安全饮用水“五个全覆盖”。深化千人评议活动,倒逼参评对象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水平。 十、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调查处置。针对昆阳镇一名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职尽责问题,由县纪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腾蛟镇原副镇长邓维杰未认真履职、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县纪委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监委向腾蛟镇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 (二)树立担当作为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三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19年共有65名不胜任干部予以调整,78名优秀干部得到提拔。用好“省一大”会址和省委党校平阳分校两个资源,2019年以来共举办县级专题培训班次35期、培训干部2200余人次。建立“百狮攻坚两库两制”干部选派机制,2019年点选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专业干部到“水患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大拆大整”等一线攻坚破难。出台《平阳县推动容错纠错机制细化落地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容错纠错体系,不断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4大类13件,通报批评问责处理13人。 十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约束。审议通过《关于依法许可对县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修订案,建立健全长效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明确凡是涉及代表许可等重大问题,都要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二)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从严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实行民主生活会全程留痕管理。严格实施民主生活会“五不开”和“叫停”机制,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并加强民主生活会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开展全员党务知识轮训,大力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并对全县所有的89家机关党组织进行常态化督导,共纠正不足96处。把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党务工作岗位,为党务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十二、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出现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整顿转化后进村。全面开展后进村整顿转化行动,对后进村逐个进行验收,已经全部验收通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开展党建突出问题排查,并全部完成整改转化。常态化开展村干部资格联审,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予以调离岗位。 (二)加强基层组织把控。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机制,454名党组织书记纳入县级备案管理。制定《党支部标准化操作指南》,全面规范村级组织运行。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机制,补齐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漏洞。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标准化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查基层“微腐败”。对水头中厚村案件进行严肃调查核实,给予该村原支部书记等11名村干部开除党籍处分,其中曾善阳、徐象彬、王余波、陈运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对责任人原水头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做好水头中厚村处置“后半篇文章”,把掌握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分配、兑现等职权的乡镇、村(社区)干部作为监督重点,2019年7月以来查处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6件。 十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统筹谋划。2019年9月以来已走访谈心742名县管干部、160名中层干部,全面掌握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着眼2021年县乡换届工作需要,开展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培养专题分析,加强人事统筹谋划系统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频率和数量规模。 (二)从严审核把关。下发《关于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管理的通知》,完善评先评优人选审核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凡鉴定不过关者,一律不予申报。针对“干部评优评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县委政法委、鳌江镇通报批评,对4名干部分别予以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县档案馆对“评先评优工作导向不正确”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标准制订评先评优制度,坚决杜绝“老好人”现象。 (三)深化专项治理。制定《平阳县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处理操作办法(试行)》,下发《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2016年以来10名县管干部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问题及时整改、问责到人,给予9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处理。持续深化整治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对违规兼职的及时予以清理,已责令县教育局2名退休干部辞去兼职工作,清退违规取酬55万元,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压实和传导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并建立健全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加大阵地建设,健全实施“六百结对”“服务项目进文化礼堂”等方案,统筹社会各类资源向基层阵地集聚。 十五、关于“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涉及招投标文件清理。对县域内使用的涉及招投标领域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共清理17个文件,其中废止12个。同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对发现招投标领域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纠正。 (二)做好工程概算管理和招投标过程管控。组织乡镇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制度、项目管理流程等条款进行学习,确保政府投资类项目实施有据可依。逐步建立政府类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严格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确保招投标程序到位。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手制定平阳县招投标投诉处理制度,全力规避事后招标、恶意肢解规避招标等现象。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部招投标工作业务能力。 十六、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机制。出台《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指导意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执行开户审批制度。指导县城投公司建立相关制度,定期收集、汇总预算单位竞争性存放信息。 (二)强化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监管。对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及时纠正公款存放不规范问题。制定资金存放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企业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监管贷款资金存放的监督管理。 (三)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县城投公司质押存单已全部解除,昆阳镇已完成基本账户公开招标。责令昆阳镇向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规范开展企业融资工作。出台《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国有企业融资责任主体,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融资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引导企业规范融资,防范国企金融风险。 下一步,平阳县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要求,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再提高。坚决把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重要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深入推进清廉平阳建设,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努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坚持组织领导再加强。充分发挥县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县委常委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切实强化整改提升工作督导,牵头县领导和整改督导组扎实开展常态化巡回式督导,进一步倒逼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提升工作全面见效。三是坚持问题整改再深化。全面落实销号式管理,扎实推进未办结问题持续整改,特别是盯紧盯牢安置房建设等重点问题整改,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建立健全“回头看”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定期开展自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四是坚持长效机制再健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坚决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提升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深化相结合,加快把整改提升成果转化为全县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时代平阳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8112750;邮政信箱: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邮编3254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pyxszg@126.com。 中共平阳县委 2020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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