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提级巡察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18:09:32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监委 字体:[ ]

根据省委巡视部署要求,报经市委同意,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9月10日开始,对洞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提级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洞头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适当延伸到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情况,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二是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情况。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一是委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廉洁风险等情况;三是委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一是委机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二是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履行巡视巡察有关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有关巡察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二是有关监督成果综合运用情况。

三、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巡察组在政协书画院一楼外墙设立意见箱,意见箱由巡察组专人负责开启。其他联系方式:①举报电话:17769503259(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②邮政信箱:温州市行政中心7号楼3楼温州市邮政专用信箱104号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325088);③电子邮箱:wzswxcz4@126.com。

中共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