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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有限松绑” 有效解决海上作业外出审批难题
发布日期:2021-11-12 11:54:27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纪委区监委 字体:[ ]

洞头区司法局探索在矫渔民规范监管模式,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海上作业外出难问题,全力保障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需求。今年开渔以来,已批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20人次。

一、破解外出审批难题,让对象“出得去”。据统计,洞头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2名,其中涉海涉渔人员21名,占比20.6%。这部分对象大多学历低、年龄较大、家庭经济困难、无其他工作技能。因海上定位手机信号不稳定和海上活动轨迹难掌握等监管难点,致使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申请较难获批。区司法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跑码头、上渔船、入民房,积极开展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生产状况、思想动态及出海需求,同时核查其日常表现,做好记录备案。在全面摸清底线的基础上,同区检察院协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助力复工复产等课题,联合制定《温州市洞头区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规定》,明晰外出审批工作流程,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审批难题。

二、优化外出审批流程,为对象“简程序”。明确从事海上运输、海上工程、海上渔业生产等行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生活需要可申请外出;外出活动区域范围扩展至浙江省海域;可根据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针对因海上生产作业需要外出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在洞头行政区划范围内海域依法依规从事涉海涉渔行业的,只需在出海前和回港时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司法所报备;在洞头行政区域范围外海域作业的,需要办理涉海涉渔外出申请,提供船舶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并落实出海期间临时担保人。因海上作业时间的不确定性,社区矫正对象因涉海涉渔事项申请外出的,不受提前三日提交申请的限制,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因入矫未满3个月时间被列为严管等级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涉海涉渔外出申请的,经核查,确因家庭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且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原则上予以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在涉海涉渔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外出期间,因天气原因、船舶损坏修理等不可抗力抵达口岸的,及时报告情况后,外出审批仍然有效。

三、建立实时监管体系,让对象“管得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要求批准外出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固定时间通过船上卫星电话、微信或浙里矫APP等信息化方式向司法所报告所在位置和工作生活情况;每日利用北斗导航设备记录船舶位置,并将记录于每次返回居住地时发送给司法所。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日核查,司法所每日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出海人员手机定位情况,出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临时保证人,第一时间掌握他们的动态,防止出现跨越审批界限情形。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与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开展定期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卫星电话、北斗设备等科技手段,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所在船只进行实时定位、监控,与船上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视频对接、通话联络等,实时掌握动态,打造坚实有效的海上信息化监控围墙。自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审批后,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和司法所日核查共600余次,部门协同核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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